方向航标品质保障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来源:

海上浮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低密度聚乙烯浮标适用水域、灯焦面高度和设计寿命都与钢质浮标行业标准规定相近,符合《浮标通用技术条件JT/T 760-2009》的相关要求。钢质浮标受到撞击浮体破裂后,不能现场对浮标进行修补,需要起吊运回陆上保养车间进行维修作业, 除了人工费、原料费外,需要使用大型起吊作业工程船舶及陆上交通运输,修补钢质浮标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专业设备费用、人工费、运输费等)较大。海豹系列航标自身具有较高的拉伸强度和抗冲击强度,在受到撞击时不会脆裂,即使受到严重撞击产生裂痕,高分子模块可以现场修补操作,十分方便且修补效果可靠,成本较低。当浮体受损十分严重时,也可以现场起吊进行损坏模块更换,马上恢复投入使用。标体造型可定制,所有设计步骤都包括易用性或访问和干预。元件可互换,维护简单。方向航标品质保障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深水航道工程”)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是全国内河水运投资规模比较大、技术和建设环境**复杂的重点工程。

工程河段位于“****”的交汇处,是长江主航道中通航条件比较好、船舶通过量比较大、经济效益**为***的航段,以长江通航里程七分之一的长度,承担了长江全线 70% 的货物运量,年运量16亿吨以上。***、***十分关心和重视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0年***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指出“要推进长江口12.5 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建设”,2011年***出台《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2014年***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下游重点实施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 水上环保航标浮标内置北斗定位系统实时检测浮标位置,能够自动识别处理浮标移位报警。

B2.3 标体纵向色条的划分方法B2.3.1 杆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四条。B2.3.2 球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B2.3.3 柱形浮标浮体水线以上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分别按灯架为三角形或四边形而定)。灯架每面纵向分成两条,与浮体的色条相连贯。B2.4 标体纵向色条的着  安全水域标:红白二色相间。C1 在一个区域内设置两座以上的水上助航标志时,为便于识别和管理应进行编号。C2 标志编号应遵循航道走向的顺序编排。C3 不同的航道可以分别编号。同一航道的标志号码可按顺序连续编排,也可按左双右单编排。如需区别不同的航道,可在编号前冠以航道名称或地名的汉语拼音的**字母。


4.4.2 形状前标与过河标相同。前标的一块顶标与后标的顶标组成导线,前标组成导线,前标的另一块顶标面向另一条航道方向。如导线标示的航道和长以致标志不够明显时,可以在**前加装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标示的航道方向。4.4.3 颜色前标的**和梯形的颜色与过河标相同,面向导线标示的航道的顶标与后标顶标的颜色相同,另一块顶标的颜色与过河标相同;后标的颜色与导标相同。4.4.4 灯质4.5.1 功能由前后鼎立的三座标志组成两条导线分别标示上下方导线的航道方向,指示沿导线标示的航道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转向另一条导线标示的航道。立标是设置在岸边或浅滩上的固定航标,标身为杆形、柱形或桁架形。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联合成立深水航道工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共同推进工程建设,历经8年努力,12.5米深水航道于2018年5月实现全线贯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实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一、工程基本情况深水航道工程建设范围为长江干线南京至太仓河段,河段全长约283公里,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自下而上、先通后畅”的建设思路分期组织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在太仓至南通约56公里河段建设深水航道,工程总投资39.2亿元,2012年8月开工,2014年7月通过交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201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长江航道部门管理;二期工程在南通至南京约227公里河段建设深水航道,工程概算总投资71亿元, 2015年6月开工, 2018年4月通过交工验收,2018年5月正式投入试运行,计划2019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长江航道部门管理。如果发生损坏或不可逆转的事故,只需更换受损元件(塔或浮标)。近海标耐撞耐用

浮标抗海水腐蚀、紫外线老外能力极强,常用于高质量的产品。方向航标品质保障

5.1.2 形状由带横桁的**和信号组成,横桁与岸线垂直。悬挂于横桁一端的箭形通航信号,箭头朝下表示允许下行船通航,箭头朝上表示允许上行船通航,禁止通航信号为垂直悬挂两个锥形朝上的三角锥体。5.1.3 颜色**与横桁为白、黑色相间斜纹,箭头或三角锥体为红色,箭杆为黑色(白色)。5.1.4 灯质

由垂直悬挂于横桁一端的红色、绿光定光灯组成信号:绿色在上,红灯在下,表示允许下行船通航;红灯在上、绿灯在下,表示允许上行船通航;上下两盏红灯,表示禁止船舶通航。对控制船舶进、出通航建筑的通行信号标,也可以在通航建筑物上下两端各设置红、绿定面光灯一组,灯光面向来船方向,红灯表示禁止船舶通航,绿灯表示允许船舶通航。白天也可用红、绿旗代替红、绿灯。 方向航标品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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